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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678号
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乙酰乙酸酯类产品技改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)要求,特发布以下公告:
一.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乙酰乙酸酯类产品技改项目;
建设单位: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宁路678号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;
建设内容:本项目为乙酰乙酸酯类技改项目,利用工艺相近的特性,在乙酸乙酰乙酯的工艺技术上进行技改,增加乙酰乙酸异丙酯、乙酰乙酸烯丙酯产品,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乙酰乙酸乙酯4500吨、乙酰乙酸异丙酯产品4500吨、年产乙酰乙酸烯丙酯产品4500吨(上述三种产品共线切换,单一产品最大产能均为4500吨/年)、乙酰乙酸叔丁酯1500吨/年,二车间乙酰乙酸酯类产品技改完成后产能仍然为6000吨/年,总产能不增加。
二.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
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;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(联系人:任吉建15154688769)提供查询、查阅服务。
三.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以拟建项目厂址为中心,周边5.0km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受影响的组织等。
四.公众意见表
公众意见表见附件。
五.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在征求意见日期内,可以通过电话(任经理: 15154688769)、电子邮件(finerhuanbao@126.com)向建设单位提出。
六.公众意见起止时间
2026年10月26日-2026年11月6日(10个工作日)。
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
公告发布时间:2026年10月26日
附件1:征求意见稿
(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9NEsBvJfRGe206R6kyhx9A 提取码: 7www)。
附件2:公参意见表(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)。
附件3:三乙技改第二次公示.doc




